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批示精神,严肃查处了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荆州区商务局、区原畜牧兽医局相关人员在生猪屠宰市场整治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
2011年9月至2018年底,区商务局和区原畜牧兽医局相关人员把关不严,工作走过场,在菱角湖农场生猪定点屠宰厂实际经营地址与屠宰证地址不符的情况下,仍然为其办理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通过了后续的年审。自2018年以来,群众对菱角湖农场生猪定点屠宰厂污水处理、排污许可相关问题反映强烈,上级部门多次责令整改,但区原畜牧兽医局相关人员无动于衷,落实整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
2019年10月,区原畜牧兽医局技术推广站站长李家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原纪检委员贺文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局长石小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党组书记、局长王金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区商务局综合执法大队队长陈旭、区商务局屠管办原主任李保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区商务局屠管办副主任秦建平和原党组书记、局长邓德友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二、石首市桃花山镇福利院党支部委员、副院长吴继贤在村部建设中弄虚作假的问题。
2016年8月31日,吴继贤在担任石首市桃花山镇原长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弄虚作假,在会议签到表上伪造“讨论村部选址事情大家一致同意,村部建在六组李某某等三人宅基地上”的内容,违规征用李某某等三人的宅基地建设新村部,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2019年10月,吴继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沙市区朝阳街道党政办负责人孙溪,民政室负责人彭雨,杨林堤路社区党委书记、主任陈红艳在低保工作中把关不严、履职不力的问题。
2016年8月,陈红艳在负责杨林堤路社区低保资格审核工作期间,工作走过场,仅对李某子女的情况进行了口头询问,未开展其他调查予以佐证,在李某子女均为财政供养人员的情况下将其评为低保户,致使李某违规领取低保金20900元。孙溪、彭雨先后担任朝阳街道民政室负责人期间,2018年5月、2019年5月两次低保核查工作中不担当、不负责,也未发现李某不符合低保户条件的问题。
2019年11月,陈红艳、孙溪、彭雨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某违规领取的低保金予以追缴。
四、监利县红城乡何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罗锦昌在扶贫工作中敷衍塞责的问题。
2019年,罗锦昌在担任红城乡何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工作敷衍塞责,在“六项清零”排查中没有按上级要求开展工作,排查工作全部交与驻村干部,没有及时掌握“六项清零”排查出的问题。2019年6月,上级暗访检查期间,罗锦昌对“六项清零”相关工作情况一问三不知。
2019年8月,罗锦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江陵县六合垸管理区自来水厂厂长陈波林对自来水厂安全生产管理不力的问题。
2019年5月25日,陈波林在担任六合垸管理区自来水厂厂长期间,工作浮于表面,疏于安全生产管理,未按要求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导致六合垸管理区自来水厂配电房失火,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2019年9月,陈波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5起典型案例,有的漠视群众利益,对群众反映强烈、上级交办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有的贯彻执行党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工作敷衍塞责,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有的工作浮于表面、懈怠应付、失察失职,造成不良影响。这些都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必须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都要引以为戒,深刻汲取教训。
各级党组织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强化检视问题,深化整改落实,牢记使命担当,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纳入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加强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加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格执纪问责,用严明的纪律筑牢作风建设之墙。要强化警示教育,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以更高的标准和更实的措施为荆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