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第三届湖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东湖之滨举行。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省广大公务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新时代展现新担当新作为,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吴俊等48名同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授予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等50个单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给予金红兵等48名同志和武汉市硚口区应急管理局等20个公务员集体记一等功。
其中,我市吴越、赵少鹏、黄标3人被授予第三届湖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洪湖市民政局、松滋市公安局、公安县教育局、江陵县信访局4家单位被授予第三届湖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王俊、王清安2人被记一等功,荆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监利县招商服务中心2家单位被记集体一等功。
荆州获奖个人和单位的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