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有变化啦!

©原创   2020-01-04 15:28  

云上荆州报道:为了防范资金风险,规范缴存秩序,从今年1月1号起,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的《关于异地转移接续的补充规定》正式执行。该补充规定实施后,将有哪些变化呢?一起来了解下。

由于全国各地公积金政策存在一定差异性,过去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只需在荆州挂靠单位并开设公积金账户,即可将缴存的资金转入荆州的公积金账户,随后办理离职就可以提取账户内的公积金,这样也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发现这一问题后,高度重视,为了堵塞漏洞,根据住建部、财政部、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关于异地转移接续的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相关业务办理。

此外,根据该补充规定,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自今年1月1日该规定执行以后,如果发现有中介机构参与涉嫌套取住房公积金,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进行约谈,并及时向公安部门反映,予以严厉打击。对于参与该行为的缴存职工,中心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冻结公积金账户资金,实行诚信惩戒。

记者:廖程帆 孙煜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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