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张鹏等黑恶组织高利放贷、非法讨债扰乱金融秩序案;孝感“村霸”严鹏辉等黑恶组织利用宗族势力横行乡里,操纵把持基层政权案;“肉霸”“鱼霸”欺行霸市、“黑中介”“黑医院”等涉黑涉恶案件……我省法院下重手出重拳,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法院一、二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059件7296人,一审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413人,重刑率27%,其中涉黑案件被告人重刑率42.6%。
“深挖根治铲除涉黑恶土壤,法官工作经验也越来越丰富。”省高院刑一庭法官李俊明感慨。
扫黑除恶惩治腐败,必须要深挖彻查黑恶犯罪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对此,省高院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发现、移送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线索一律移送、快速移送,对失职遗漏或者故意隐瞒线索的,严肃追责问责。
在李俊明的办公桌上,有一张《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报告备查表》。李法官告诉记者,这是省高院涉腐败和“保护伞”情况“零报告”制度的一项举措。在合议庭评议和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环节,无论是否存在涉腐败和“保护伞”情况,承办法官必须在审理报告中作出明确说明并专门汇报;这张表格,一案一表,由承办法官在涉黑涉恶案件办结后填写,并由相关责任人共同签名后归档备查。
去年8月,全省法院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专项行动,对涉黑涉恶案件以及黑恶势力惯常涉足领域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和黑恶罪犯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全面排查,从中找出大案要案、重点问题、重点人。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发现并移送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578条,审结相关案件55件67人。
由于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省高院被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