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月14日)下午,市监委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培训会,并向来自社会各界的20名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
会议要求
特约监察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履行好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责;
要认真履职尽责,当好内外并举的“监督员”、建言献策的“参谋员”、社情民意的“联络员”、舆论舆情的“引导员”,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力量;
要加强自身修为,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做到政治过硬、责任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纪律过硬,树立自身良好形象。
各特约监察员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职责,共同推动新时代荆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市监委组织各特约监察员学习了《湖北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试行)》,并对聘请的首批市监委特约监察员进行岗前培训。
特约监察员是个什么“员”?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按照一定程序优选聘请一些公信人士作为特约(邀)监察员,以兼职形式履行监督、咨询等相关职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好经验好做法好传统,也是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正风反腐工作的重要途径。自1989年5月原监察部建立特邀监察员制度以来,特约(邀)监察员工作已走过了近30年的发展历程。原监察部在1991年12月和2013年10月相继公布了《监察部聘请特邀监察员办法》《监察机关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等规章制度。
为落实宪法和监察法有关规定、加强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决定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2018年8月印发了《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对国家监委特约监察员的聘请范围、任职条件、聘请程序及任期、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和履职保障等作出规定,为推动监察工作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