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表彰鸿茅药业,中国中药协会被处罚!

2020-01-21 10:29   新华社  

民政部20日发布消息,由于中国中药协会在对鸿茅药业等企业进行表彰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民政部于近日对其作出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20.729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2019年3月,中国中药协会与中鸿兴(北京)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鸿兴公司)签订协议,合作开展《中国中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编撰项目。协会授权中鸿兴公司在中药领域内开展《报告》组稿、招商、设计等工作。2019年10月《报告》(送审稿)编制完成,入编企业29家、入编区域19个。

2019年12月21日,中国中药协会召开中国中药创新发展论坛暨《报告》发布会。会议期间,协会授予鸿茅药业等20家企业“2018年度中国中药行业社会责任明星企业”荣誉称号,授予19名企业相关负责人“2018中国中药行业履行社会责任年度人物”荣誉称号。

经调查,中国中药协会在此次活动中共收取费用84.9万元,支出64.171万元,违法所得20.729万元。同时,此次表彰未设评比标准和评选程序,仅根据《报告》中载明的相关企业情况,由中鸿兴公司提出获奖名单,以中国中药协会名义颁发了获奖证书和牌匾。2019年12月26日,协会在其网站向公众发布致歉函,宣布撤销本次表彰,收回颁发的所有荣誉证书和牌匾。

民政部表示,中国中药协会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民政部对中国中药协会作出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20.729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同时,民政部提醒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在参与社会组织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时,要擦亮眼睛,保持警惕,提前查询网上公开的《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甄别该类活动是否合法合规。凡是不在该保留项目目录内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均不得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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