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储存在居民区,无异于安放了一颗“定时炸弹”。近日,接群众举报,荆州市应急管理局指派松滋市应急管理局依法查处南海镇、洈水镇两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点。
1月23日,该局接到荆州市转来的匿名举报:松滋市南海镇原大金山粮站旁某平房内、洈水镇白马山原粮站内、斯家场镇原巨人岭公路管理站内均非法储存着大量烟花爆竹,十分危险。
接报后,荆州市应急管理局和松滋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次日便组织各乡镇安办和应急管理站到实地进行调查。经核实,南海镇烟花爆竹零售户胡某和洈水镇烟花爆竹零售户罗某,将烟花爆竹非法存放在零售仓旁的平房里,现场安全条件不足,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同时,斯家场镇举报点未储存烟花爆竹,举报不属实。
根据《湖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该局责令其立即整改,目前已将烟花爆竹转移至安全仓,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荆州市应急管理局提醒:非法或异地违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窝点一般会隐藏在安全条件不足或比较隐秘的角落,日常检查比较难发现,春节期间,为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应急部门联合多部门加大了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巡查、打击力度,做到发现苗头,露头就打,确保春节期间安全风险防范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