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暂停办理
车管、驾考、违法处罚等交管业务的通告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的决定,以及荆州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公共交叉感染和传播风险,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全市广大车主、驾驶人和考生的生命安全,自即日起,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暂停全市车驾管、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的业务办理,具体通告如下:
一、暂停全市范围内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荆州交警微信公众号或登陆(https://hb.122.gov.cn/)处理有关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二、发生交通事故的,尽量利用“12123”APP 网上办理;必须到现场处置的交通事故,完成现场处理、证据收集、询问笔录等工作后,后续处理待疫情结束后进行。
三、暂停交管局车管所办牌办证业务大厅、全市各登记服务站、二手车交易市场、各县市区交警大队窗口对外服务。
四、暂停办理机动车(含汽车、摩托车)驾驶人各科目考试业务,以及记满12分学习考试、恢复考试、实习期期满考试。
(一)针对前期预约成功驾驶证考试的考生,交管局将统一安排取消考试,不计入考试次数,不收取考试费用;
(二)已经提交预约考试申请,但未出预约结果的考生,可登录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APP自行取消考试。取消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三)对临近学习驾驶证明三年有效期的考生,交管局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予以妥善有效处理。
五、针对暂停期间机动车及驾驶人检验、审验到期而无法检验、审验的,暂不予处罚,但车主仍需要按照规定办理机动车相关保险,并在驾车过程中严防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以上暂停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