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封控是疫情防控指挥部为减少人员流动采取的有效措施,更是防止疫情蔓延的重要手段。荆州各级公安机关与相关部门联合,在确保绿色通道、应急通道畅通的前提下做好道路封控工作。
1月26日下午,石首市公安局调关派出所接报警称:调关镇某村隔离点阻断设施被破坏,过往车辆按每辆车两百元被收取“过路费”。民警调查发现,村民蒋某和湖南省华容县万庾镇的元某恶意损毁道路阻断设施,造成疫情扩散隐患。调关派出所在华容县公安局万庾镇派出所协助下将两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蒋某、元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1月29日,在监利县毛市镇随岳高速收费站查控点,陈某因个人原因欲驾车前往广东被拦下。陈某不听劝阻,驾车堵塞高速收费站进站通道,严重干扰查控点秩序,影响其他应急车辆正常通行。监利县公安局毛市派出所依法对陈某行政拘留。
疫情当前,万众一心!党员干部、医护人员、公安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等义无反顾站在抗疫最前线,把危险留给自己,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然而,在1月31日,洪湖市燕窝镇高丰村疫情防控路障处,蔡某林酒后独自驾驶电动三轮车想出村玩耍,被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劝导,蔡某林随即拿起木棍肆意打砸设置路障的车辆,并将劝阻的工作人员打伤。洪湖警方依法对其行政拘留15日。
1月24日上午,周某带父亲到松滋市人民医院检查身体并要求住院,主治医生柯某解释现在特殊时期,要严格检查才能入院,双方发生争执。柯某离开办公室时被周某拦住殴打致伤,被松滋警方处以行政拘留7日。
“荆州公安对抗疫期间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绝不手软,坚决打击,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荆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
荆州公安围绕“抗击疫情,荆州公安在您身边”主题,制定出台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抗疫期间服务群众十条措施”,对医护人员返岗、危重病人就医、扰乱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借机造谣滋事、破坏交通秩序、聚众赌博请客、涉疫违法犯罪等十类问题困难,可及时拨打110或就近向民警反映、求助,荆州公安将第一时间回应,竭诚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