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的一封信
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
大家好!新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期,湖北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全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严格按照人社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部署、《省人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现将社会保险经办有关事项公开如下:
一、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市养老保险管理局将与财政、代发银行加强沟通协商,在疫情期间,确保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领取待遇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推行“不见面”服务。目前,按照《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我局推行社保业务网上办、掌中办等便民措施,最大限度方便参保企业和参保人员。
1、网上办。用人单位可通过登录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电子政务平台(http://172.16.0.254:7080/jzwssb/login.html)办理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单位职工报减申报、养老保险关系同库转移、养老保险查询、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打印等服务事项。用人单位和个人也可通过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s/index.html)办理业务。
2、掌上办。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下载“鄂汇办”APP办理业务,或关注“荆州12333”微信公众号,在“掌上12333”菜单下的“公共服务”模块中办理业务(咨询电话12333)。市直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下载“中国建设银行”APP或关注“中国建设银行”微信公众号,在“悦生活”菜单下的“生活缴费”模块中办理缴费业务(咨询电话95533)。
3、预约办。疫情期间,对于无法实现网上办理的特殊业务,用人单位可与相应业务科室进行电话预约,预约成功后按时到指定场所办理。携带好个人身份证件和业务办理所需材料,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体温检测和实名登记,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防止交叉感染;对于用人单位需要提供申报材料才能办理的业务可将有关资料加盖公章扫描或拍照后通过微信、QQ、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报送,由窗口工作人员代为办理;对参保人员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与疫情有关的社保业务,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及时落实相关待遇。
4、延期办。对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和个人不能及时申报或办理的社会保险业务,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涉及核定征缴类业务,不计算滞纳金;涉及新增退休和待遇计发类业务,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发;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三、做好疫情防控。为了广大参保对象和家人的平安和健康,我们倡议大家在疫情解除之前,请减少一切非必要出门和接触,必须外出时要戴好口罩,最大限度降低自己、家人及身边人群受到感染的可能,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做好排查登记。
最后,感谢您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社会保险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我们一定能够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衷心地祝愿您阖家幸福安康,新春快乐!
荆州市养老保险管理局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