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公安机关食药侦部门、森林公安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1月23日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已立案侦办野生动物刑事犯罪209起、行政案件473起,打击违法犯罪人员690人,收缴野生动物38190头(只)、野生动物制品2347公斤;共联合有关部门清理检查集贸市场、餐饮等场所140661处。
顶风作案,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抓!
经讯问查明,犯罪嫌疑人涂某从网上购买电子诱捕器和架套后,伙同罗某于1月17日到1月22日间多次非法狩猎作案,共猎捕野生动物黑水鸡5只,竹鸡2只,兔子1只,分而食之。二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月5日,衡山县公安局岭坡派出所联合衡山县森林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件,抓获1名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扣押已被嫌疑人分解的野猪肉25公斤,收缴铁质捕兽夹10个。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已被衡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扣押的野猪肉已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
△民警正在对缴获野猪肉进行无害化处理
2月4日,江苏无锡宜兴男子王某被举报非法狩猎野味,民警在他家搜出10只黄鼬、5只松鼠和71个猎夹。2019年7月以来,王某非法捕获20余只松鼠和40余只黄鼬,当野味卖掉补贴家用,松鼠卖5元一只。目前,王某已被刑拘。
非法狩猎、售卖野味的一时“贪念”带来的不仅仅是安全健康危机,还将面临牢狱之灾。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健康,请拒绝狩猎、贩卖、食用野生动物!
公安部食药侦局提醒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强调,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
非法经营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知道或应当知道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购买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
《意见》还明确要求,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有关违法犯罪的,要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量,依法体现从严的政策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