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市医保局下发《关于疫情管控升级期间医保门诊慢性病购药报销的通知》,为解决好门诊慢性病患者在管控升级期间的用药问题,对市直、荆州区、沙市区及荆州开发区所属的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患者现金购药、报销问题统一进行明确。
《通知》指出,门诊慢性病患者应尽量使用社保卡就医购药,减少现金报账方式。疫情管控升级期间,因备药不足、急需购药的,按照小区生活必需品应急配送的流程使用现金购药,并提供慢性病备案处方相关信息,注明需正规发票及药品清单。
疫情好转后医保经办中心受理报销。慢性病患者报销费用时需提供社保卡、银行卡、购药发票及药品清单。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在市直、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同步执行。中心城区疫情管控升级措施解除后不再采取现金购药报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