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24号)
为确保做到筛查甄别全覆盖,坚决打赢新冠肺炎防控歼灭战,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继续实施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之时起,群众举报1例发热病人或重点对象(包括各类密切接触者、武汉返乡人员及其亲属、不发热但咳嗽且有武汉接触史人员),经筛选查证属实,对第一举报人奖励2000元。
二、自通告之时起三日内,凡是自己主动向社区、单位报告的发热人员,免费进行血常规和胸部影像学检查。如隐瞒不报,自2月20日24:00起,经查证属实的,自行承担检查费用,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同时向社会公开曝光。
三、以上发热人员或重点对象在通告发布之前已经被排查出来或已被集中隔离、收治的,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四、本通告在疫情防控期间长期有效。
举报电话:0716-7817268。
石首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