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发布4起新冠肺炎确诊案例,这些案例中,除了聚集性感染外,患者出现症状的时间均较长。
这些案例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新冠病毒十分隐蔽,传染性强,可能就隐藏在我们身边,大家切不可掉以轻心,必须做好居家避疫和个人防护工作。
● 案例一
1月20日,荆州市中心城区居民庆某的孙女自武汉返荆。庆某与其老伴、与其孙女和儿子、儿媳同住。
1月22日,庆某召集家人及其孙女男友之家人10余人在城区某酒店聚会。
2月6日,庆某出现全身酸痛及乏力症状。
2月8日,庆某就诊,被隔离治疗。同日,其老伴出现间断性干咳症状。
2月10日,庆某确诊为新冠肺炎。
2月11日,庆某孙女在同一医院就诊并被隔离治疗。
2月12日,庆某老伴确诊为新冠肺炎。
2月14日,庆某孙女确诊为新冠肺炎。
庆某为重症患者,其密切接触者20余人均被集中隔离观察。
● 案例二
1月17日,石首市某乡镇村民石某自驾从宁夏返乡。经过武汉时停留就餐后返回石首市家中。
1月22日,石某与武汉回来的侄儿聚会。
2月1日,石某出现发热、咽部不适、咳嗽、乏力等症状,起病后自行服药、自觉好转,但反复发热不适。同日,其兄也出现不规则发热、最高体温38.7℃。
2月5日,石某就诊并被隔离治疗。
2月6日,石某确诊为新冠肺炎。
2月21日,其兄确诊为新冠肺炎。
目前,兄弟二人密切接触者多人被集中隔离,已返汉的侄儿等也被集中隔离。
● 案例三
1月17日,荆州市中心城区某区住户伍某与其妻子及女儿从武汉自驾返荆。
1月20-21日,参加2次亲友聚餐,3次外出(自称佩戴口罩)。
2月11日,伍某出现发热,自服阿莫西林无好转,到当地医院就诊,经检查无异常,诊断为普通感冒,回家观察。
2月17日,伍某再次出现发热等症状。
2月18日,伍某被送至医院隔离观察。
2月20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并隔离治疗。其9名密切接触者均被集中隔离。
2月22日,伍某妻子出现发热症,当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目前该小区和楼栋己全部封闭。
● 案例四
1月7日,洪湖市中心城区魏某与丈夫、女儿、儿子从武汉洪山区自驾返乡。
1月23日-25日,一家四口在爷、奶奶家吃团年饭。
1月26日,一家四口在其朋友黄某家聚餐。
2月12日,魏某出现咽部不适,未就医。
2月17日,出现咳嗽症状,在家自行口服阿莫西林及对症处理,不见好转。
2月19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黄某于同日确诊为新冠肺炎。
目前,患者均已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多人集中隔离观察。魏某自疫区居返,未采取自我隔离及防护,多次多地聚会、聚餐,隐瞒聚餐事实,目前正在接受调查处理。
●启示●
这4起案例中的当事人均于年前从武汉返乡。回荆后,并未引起重视自我隔离,而是与家人同住,参与聚餐。
值得注意的是,这4起案例的当事人隐性感染期较长,在未出现症状时就传染了数人。
这些案例提示我们,新冠肺炎存在一定比例的隐性感染者,因此我们在日常防护时,不能仅依靠对方有无发热、咳嗽等临床症状来判断是否具有传播风险,而是要严格做好居家避疫,尽量避免与他人密切接触,偶有接触时也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