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控在荆离鄂人员出行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继续严格执行离 汉离鄂通道管理措施的紧急通知》精神,为切实落实“内防 扩散、外防输出”工作要求,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 2020 年 2 月 26 日 13:00 起,严控在荆人员及车辆离鄂出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所有在荆人员及车辆暂停发放离鄂通行证明(含通过“荆易行”网上审批平台申办的通行证明),前期已发放尚未出行的一律作废,已在出行途中尚未离开荆州区域的由各交通管控点负责劝返。
二、运输医疗救援物资、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城市运行 的水电油气物资、农业生产物资和经批准生产的企业物资运 输车辆通行事宜按原规定办理。
三、对滞留在荆的外地人员,各地要按照省新冠肺炎疫 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滞留在鄂外 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76 号)要求, 妥善做好滞留人员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四、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荆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