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和确诊结果,现将公安县所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疫点信息(截止3月7日24时)汇总公告如下:
以上部分疫点存在聚集性传播,部分疫点属于某一病例往返地。对已出院的确诊患者和已解除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应继续实施严格的居家隔离措施。
各疫点必须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点社区处置工作指南》(鄂防指发〔2020〕45号)文件规定,实行封闭管理。
公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