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记者荆州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获悉,1月24日至疫情防控指挥部规定的企业复工日期,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行业)、公共事业运行(供水、供电、油气、通讯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须(食品生产等行业)及其他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重点企业,在此期间新招录劳动者上岗工作,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通过其他方式确定劳动关系并办理就业登记的,可申请一次性就业补贴,补贴标准2000元/人。
经人社部门批准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合格、办理工商登记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推荐劳动者爱中心城区用人单位事业就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就业创业服务补贴。2020年1月24日至疫情防控指挥部规定的企业复工日期期间免费推荐劳动者成功就业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企业裁员(减员)率不高于5.5%的,对企业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70%,对参保职工50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直接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予以返还。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当地6个月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返还失业保险费。同时,对确定受中美贸易摩擦或疫情影响的企业职工组织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