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湖北省内多地相继发布通告开始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3月10日襄阳也有2地发布通告宣布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宜城市最新通告▼
宜城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关于有序恢复城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全体市民: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市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城区各行业逐步分批复工复市,现就恢复城区生产生活秩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除影院、网吧、KTV、洗浴、茶馆、餐饮、住宿酒店、农贸市场、大型商场不能营业外,其他行业做好防疫措施后,采取先复市后检验方式有序开门营业。大型超市(好邻居、武商、中百、多又佳、天天福)继续开展线上配送经营,中心农贸市场已批准的经营商户继续开展批发和配送服务。第二批在第一批恢复一周后(本市“四个清零”14天后),结合疫情防控“四个清零”情况以及上级疫情防控要求,逐步放开经营。2.按照“三个不变”(小区值守不变,交通管制不变,公共场所消杀不变)原则,公共交通(公交车、出租车)恢复运营,参与绿色物资运输货车可以通行,电动车、网约车和未经许可的私家车一律不得通行;本小区居民测温登记后可以出入小区,严禁非本小区人员入内。3.恢复经营商户要做好防疫措施,备好防疫物资,经营中做到两消杀、常通风、带口罩、测体温、限人流、不聚集,禁止不戴口罩及发热人员入内。4.市公安局负责管控非必要出行车辆,城管执法局负责管控不带口罩、扎堆聚集人员。5.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等部门要全覆盖监管各行业疫情防控,对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不服从管理的一律关停并从重处罚。当前,我市尽管属低风险地区,但低风险并不意味着无风险,疫情防控工作依然是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各地各部门要集中精力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实好“防扩散、防输入、防输出”;广大市民要继续保持警惕,遵守管控规定,非必要不出门,出门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安全。本通告自2020年3月11日起执行。
2020年3月10日
南漳县最新通告▼
南漳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有序恢复全县生产生活秩序通告
为有序恢复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精准脱贫攻坚战,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安全有序组织生产
(一)无疫情镇(区)在做好必要防护前提下,可有序在本镇(区)内范围跨村劳作。
(二)无疫情村允许群众在本村范围开展农业生产;有疫情村,镇(区)落实管控责任,在确保能防控、不扩散前提下,组织群众有保护措施的开展农业生产。 (三)鼓励就近在县内园区企业、扶贫车间打工就业。县内跨镇(区)返乡、返岗就业人员,由镇(区)之间协调放行。
二、有序恢复交通秩序
(一)继续保留县界、高速路口交通卡口,持续严格管控重点入(离)县境通道,千方百计严防疫情输入和输出。
(二)无疫情镇(区),撤销辖区内村与村及村组之间疫情防控交通卡口卡点。
(三)有疫情镇(区),对辖区内的有疫情村要实行重点管理,一要加强对“四类”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法明确排除新冠肺炎可能的发热患者、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居家隔离和日常健康管理。二要以村为单位加强对进出人员的审核和信息登记。
坚决杜绝以堆土、石块和车辆等硬阻隔手段堵塞村组道路,使管控方式由过去“看住门”向“盯住人”转变。三要组建巡逻队,由村干部带班开展常态化巡逻,严防村民随意聚集、串门、聚餐、打牌。对辖区内无疫情的村撤销疫情防控交通卡口卡点,取消交通管制。
(四)尽量减少和优化镇(区)之间交通卡口设置。具体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保障组制定方案。
(五)除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经批准的镇(区)指挥部可以在国、省道上设立交通卡点以外,任何村一律不得在国、省道上自行设立交通卡点。
三、继续实行城区车辆和小区人员管控
(一)城区继续实行原有交通管控模式,车辆仍需凭证通行。
(二)城区所有小区仍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
(三)城区所有小区居民仍需凭出入证通行。
(四)允许小区居民在小区内活动 ,但必须戴口罩,不串门、不聚集,相互之间保持1.5米以上间距。
(五)县公安局、县城管执法局持续加大城区巡查管控力度,严禁不戴口罩、人员聚集、无证外出等行为。
四、有序恢复保供工作
(一)有条件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的餐饮企业、“放心早餐店”,经县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后,可实行无接触式餐饮配送。禁止顾客在餐厅内吃桌餐。
(二)城区指定营运的商超继续进行无接触配送。
(三)对水电、家电、汽车维修店采取预约方式服务。
(四)为了支持春季农业生产,允许全县所有农资商店开门经营。
五、鼓励务工人员有序返岗就业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离漳人员未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长批准,一律不得前往北京。
(二)鼓励县内工业企业全面复产复工。对符合疫情防控、安全生产要求,经验收批准复产复工的工业企业,优先办理企业员工车辆通行证和人员出入证。县交通局优先专门开设定时定点城市公交车辆满足企业员工上下班需要。
(三)赴省外返岗务工人员,由县人社局牵头,负责对内摸清底数、对外沟通联络,符合组团条件的,采取组团方式,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点对点向外组织输出。
(四)市内县外返岗务工人员,经本人申请,凭现滞留地村(社区)、镇(区)防控指挥部开具的证明即可放行。
(五)省内返岗务工人员,按照《南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返漳和离漳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补充通告》文件要求执行。
南漳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