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评选表彰活动揭晓,我省4个集体、9名个人获司法部表彰。江陵县司法局周文荣获“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是荆州市唯一上榜者。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法治工作者不忘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做好新时代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与监督、行政复议等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司法部组织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评选表彰活动。经逐级遴选推荐,严格审核把关,研究确定表彰对象,日前,司法部发布《关于表彰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全国150个单位获“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300名个人获“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周文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乐于学习,特别注重研读最新的法律法规,为更好服务于政府决策参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2016年,江陵县被省政府确定为“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单位”,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工作落实,形成分工明确、流程规范、高效有序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备案合格率为100%。2019年,江陵县完成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申报工作,以做好创建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