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2号)
为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继续加强境内离鄂通道管控。严管严控市域内各高速公路出入口,对境外返洪人员或无正规手续入(返)洪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并根据需要进行隔离。
2.撤除国省干线与其他县市交界的所有交通卡口及中心城区各街巷、小区、居民点和各乡镇区办集镇、村、社区卡口。卡口撤除后做好消毒和安全等工作。
3.各社区由乡镇区办履行属地管控职责,所有市派下沉干部全部撤回正常上班。居民凭健康码出入小区,由镇、村(社区)干部和小区物业做好登记、体温监测等管控工作。
4.分类分序复市复业。对服务业市场主体复市复业实行限制清单管理,除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封闭的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网吧、舞厅、酒吧、茶社、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餐饮等市场主体外,其余市场主体由行业主管部门现场验收通过后,可有序开店营业。限制清单内市场主体,疫情解除前不得复工复市。经批准恢复营业的超市、农贸市场、便利店、药店、理发店、加油站、非定点医院等市场主体要负责本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消杀通风、体温检测、人流控制、安全距离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令停业整改。
5.逐步恢复公共交通。合理安排城区公交线路及公交车辆,保障市民出行需求。中心城区以外客运班线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合理安排。点对点提供洪湖-岳阳东站接送服务。本通告自3月20日上午9时执行。
洪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