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3月22日),荆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出公告,公布荆州市恢复日常诊疗秩序的医院信息:
荆州市医疗机构恢复日常诊疗秩序的公告
为满足群众日常诊疗需求,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湖北省新冠肺炎定点医疗机构恢复日常诊疗服务工作指南》,各医院将在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严格落实“双筛查、双缓冲”管理,规范住院隔离缓冲病区和各专业病区隔离病室的流程管理,确保患者的就诊安全前提下,逐步恢复日常诊疗秩序。现就我市恢复日常诊疗秩序的医院信息公布如下:
一、荆州市中心医院、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荆州市中医医院、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荆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荆州市妇幼保健院、荆州市惠民医院、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已经恢复日常诊疗秩序,市民可以正常就诊。荆州市胸科医院将于3月23日正式恢复日常诊疗秩序。
二、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江陵县、松滋市、公安县、石首市、监利县、洪湖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均已恢复日常诊疗秩序。
三、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耳鼻咽喉科、口腔科、消化内镜中心、高压氧舱诊疗室暂只接收急诊病人,恢复时间依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通知。
荆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