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4月1日),洪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针对调整限制清单范围、取消企业复工复产审批制和压实疫情防控责任三个方面发出通告,全文如下:
洪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第15号)
为统筹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当前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措施通告如下:
一、调整限制清单范围。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放开堂食类餐饮、书店、美容店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场所。其他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封闭的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网吧、舞厅、酒吧、茶社、KTV、公共浴室、足浴店、健身房、培训机构等场所暂不开放。
二、取消企业复工复产审批制。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单位,在严格落实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前提下,即可自行复工。
三、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开放开业的公共和经营场所、复工复产的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本行业新冠肺炎防控指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属地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卫健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培训。对防控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立即责令停业停工整改。
洪湖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