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公示制让执法信息更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记录制让执法行为更规范文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让执法决定更合法有效。近年,市农业农村局在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农业执法体制改革、事业单位职能改革等“三项改革”的同时,积极推进实施“三项制度”,为我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良好法治基础。
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局以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突出抓好“三项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效能“提速”,坚持行政审批“一窗受理、一网办结、一次办好”,大部分行政许可由法定审批时间20天缩短到7天;农业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行政执法“提质”,整合原市、区两级农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在全省农业农村系统率先完成改革任务,组建成立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突出事业单位职能改革推进行政服务“提效”,深化市直农业农村系统事业单位改革,多形式、多渠道为农民群众开展技术指导和法律服务,普及宪法和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化解农村社会矛盾。
为促进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定化,市农业农村局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事前公示,规范事中公示,严格事后公示;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加强执法记录管理;制定《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准确、有效地实施行政处罚。“三项制度”的实施让群众感受到农业执法的透明、公开和完整,营造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执法氛围。
今年3月,市农业农村局被命名为首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据悉,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由农业农村部组织评选,自去年11月起,经过各地择优申报、省级初评推荐、第三方机构逐一实地核查、专家审核复评和网上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45个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这是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之后命名的第一批示范单位,我省仅3家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获此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