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一老者为“药用”种植60株罂粟被行政处罚

2020-04-14 11:36  

洪湖一老者听说罂粟可以止痛,于是在自家菜地种植了60余株罂粟。近日,洪湖警方对这些罂粟予以了全部铲除。

4月13日15时许,洪湖市公安局小港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洪湖市一社区闲置菜地有人非法种植罂粟。

经过民警现场调查了解到,罂粟种植者为小港农场居民陈某(男,76岁),因其患有胃癌,道听途说罂粟可以止疼,便找来罂粟种子,种在小港农场一块闲置的菜地里,期待用来缓解胃疼。

民警拍照取证后将60株罂粟全部铲除收缴,并将陈某带回所内进行禁毒教育,向其讲明种植罂粟是违法行为,种植达到500株以上要负刑事责任,而食用罂粟外壳具有一定风险,有病要到医院看病,千万不要相信民间偏方。

听了民警讲述后,陈老汉表示以后决不再种,自己也会现身说法,共同支持辖区禁毒。之后,民警依法对陈某作出了行政拘留3天不执行的处罚决定。

在此,办案民警提醒:广大群众一律不允许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如果发现自己种植的植物属于毒品原植物的,在植物未成熟之前自行铲除,可以免于公安机关处罚;如果发现身边有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情况,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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