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19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并答记者问。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介绍,《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一项国际版权条约,旨在保护表演者对其录制或未录制的表演所享有的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将在2020年4月28日起正式生效。
《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缔结和生效,将全面提升国际社会对表演者的保护水平,推动视听表演者权利保护和视听产业发展。《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积极影响主要体现在:一是充分保障视听表演者的权利,进一步提高其行业地位,激发其创造热情;二是丰富精神文化产品,推动视听产业健康发展;三是有利于保护传统文化和民间文艺,促进文化多样性发展。
《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在我国缔结、以我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知识产权条约。《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是中国版权事业的里程碑,是惠及全球表演者的新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