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荆州沙市区出台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真金白银”推动电子商务应用企业、电商平台发展。
该试行方案提出,对于首次使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国内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络营销活动,年销售达200万元的实体企业,且和平台签订2年以上服务协议的,按照协议平台服务费100%给予应用企业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在当年网上销售超过500万元,且相比上一年年销售增幅在100%、200%、300%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10万、15万元的一次性规模提升奖励。
该区鼓励社会主体建立行业型、特色型和专业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产业集群、商品市场、商业综合体(街区)和工业、农业、内外贸、旅游等实体达30家以上,年交易额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给予平台建设方设备投资额10%的一次性补贴,最高金额不超过10万元。
沙市区鼓励电子商务进农村,对获评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镇的,分别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另外,每年,沙市区财政列支50万元的经费,支持沙市区电子商务协会组织会员外出参展、开展交流、承办专业会展等活动及自身建设发展。
(记者王子瑶 通讯员袁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