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随着“一盔一带”的深入开展,从6月1日起,荆州交管部门将采用电子抓拍和路面查缉相结合的方法,对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以及驾乘人员开车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管。
早上7点50,正是早高峰时段,东门十字路口来往车辆络绎不绝,市公安局交管局一大队组织警力在路口进行检查。一辆黑色私家车驶入卡点,因驾驶人未系安全带,被民警开具处罚通知书并罚款50元。
随后,一位摩托车驾驶员因不戴头盔被民警拦停,民警当面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进行了50元的罚款,扣2分的处罚。
在到荆沙大道与塔桥路交会路口记者看到,市公安局交管局二大队民警正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现场,大部分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都佩戴了头盔。采访中记者发现,也有少部分电动车驾驶员未佩戴或将头盔放在后备箱里。现场民警不仅对未戴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进行一一提醒,并对驾驶员发放了“一盔一带”活动教育宣传单。
除了加强路面查缉外,6月1日起交管部门同步启用了电子警察抓拍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记者在市公安局交管局三大队指挥中心看到,一辆黑色小车在豉湖路武商路口转弯因未系安全带被抓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驾驶人罚款50元,驾驶证记2分;乘坐摩托车不戴头盔的罚款10元;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不记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记2分;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10元罚款。
(记者 彭军 胡嫚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