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湖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全省统一政策规定、统一经办规程、统一经办系统。届时,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6月9日,市人社部门提醒灵活就业参保人员:6月30日前,是荆州市政策执行过渡期,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存在中断缴费的,仍可办理补缴,逾期将无法受理。为避免养老保险权益受损,请存在养老保险中断缴费情况的参保人员抓紧时间办理。
一、哪里“缴费”?全市这些网点让您少跑腿!
荆州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参保地代征银行各网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也可通过银行手机APP进行缴纳,疫情防控期间,请合理安排缴费时间,避免人员扎堆缴费。
荆州市直:中国建设银行荆州城区网点;
荆州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区内及所辖乡镇网点);农业银行荆州市直属支行(荆州区荆东路53号);
沙市区:中国农业银行沙市区网点;
江陵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陵县支行营业部;
松滋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松滋市内及所辖乡镇各网点);
公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安县内及所辖乡镇各网点);
监利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利县内及所辖乡镇各网点);
石首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首市内及所辖乡镇各网点);
洪湖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洪湖市内及所辖乡镇各网点)
根据湖北省相关规定,每年7月至次年6月,是灵活就业人员当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度。
二、缴费标准?9个档次可您选!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在2020年6月30日前办理,今后将不再补缴已中断的年限。即从2020年7月1日起,将不再办理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养老保险业务。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缴费标准是多少?灵活就业人员在2020年6月30日前补缴中断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分为9个档次,分别按照缴费基数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设定,月缴费金额分别为540元、630元、720元、810元、900元、1350元、1800元、2250元、2700元。
7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正常缴纳缴费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即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只能缴纳2020缴费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缴费困难?中心城区“助保贷”可帮您!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困难怎么办?市人社局提示:自2018年元月起,湖北省已在荆州市中心城区试点“助保贷”政策,给经济困难且无力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提供政府贴息贷款,缓解个人缴费压力。
申请对象为荆州市中心城区因经济困难、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距退休仅5年内的5类人员:
1、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3、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生活困难人员;
5、按照《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18〕8号)规定,纳入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范围的建档立卡城镇困难职工。
特别提醒:助保贷款只能用于助保对象缴纳本人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提取现金;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内,不得申请助保贷款;助保贷款额度为5万元以内;助保贷款期内,按年付息,由财政按年贴息;贷款偿还期内,按月还本付息,由个人负担。(来源: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