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6月17日,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荆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实施规则(试行)》等的通知。
根据信用等级评定的规则,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由高到低划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评定分值在100分(含100分)以上的为甲级,评定分值在100—80分(含80分)之间的为乙级,评定分值在80—60(含60分)分之间的为丙级,评定分值在60分以下的为丁级。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采取即时评价和年终信用等级评定的方式。
根据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按照综合分类管理,
(一)甲级物业服务企业可减少日常检查工作的频率;法律、法规、规章未明确规定为实地审查或者实质性审查时,可以适用书面审查;对行业各类奖励或者评比,予以优先考虑;在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中给予加分。
(二)乙级物业服务企业正常开展的经营活动,不重点监管。
(三)丙级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取消行业各类奖励评比资格;限制承接10万平方米以上(含10万平方米)物业管理项目。
(四)丁级物业服务企业增加检查或者抽查频率;法律、法规、规章未规定明确检查形式的,进行实地审查或者实质性审查,明确规定检查形式的,进行重点审查;取消行业各类奖励评选资格;不允许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原已承接的业务未开始实质性工作的一律停止经营,已开展工作的向业主通报信用等级情况,由业主决定是否继续留用。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与服务价格挂钩。
(记者 陈孝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