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保监会就《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不仅提出要合理下调附加费用率,还提高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和示范产品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
交强险总责任限额提高到20万元
银保监会表示,车险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险种。我国车险多年的改革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一些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实施车险综合改革势在必行。
《征求意见稿》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改革的主要目标,具体包括:市场化条款费率形成机制建立、保障责任优化、产品服务丰富、附加费用合理、市场体系健全、市场竞争有序、经营效益提升、车险高质量发展等。短期内将“降价、增保、提质”作为阶段性目标。
就提高交强险保障水平方面,《征求意见稿》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拓展和优化商车险保障服务方面,《征求意见稿》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支持行业将示范产品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更加有利于满足消费者风险保障需求,更好发挥经济补偿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将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指定修理厂、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7个方面的保险责任,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合理下调附加费用率
在健全商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合理下调附加费用率,引导行业将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适时支持财险公司报批报备附加费用率上限低于25%的网销、电销等渠道的商车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