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卧底、特工
我们想到的都是港剧里帅气的阿sir形象
他们为了正义而战
现实生活中
也有人铤而走险,玩起了“无间道”。
但他们不是为了正义
而是......
“事已办妥,别磨蹭,赶紧撤......”电话那端的同伙正火急火燎的催促。
小马(另案处理)挂断电话强装镇定,对渔场老板说:“我看你家的鱼苗挺好的,给我装500块钱的鱼苗吧。”
专注于生意,被蒙在鼓里的渔场老板万万不会想到,眼前这个买鱼苗的养殖人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更不会知道自己正被他出卖。
催促小马赶紧离开的是他的朋友龚某(化名),来渔场之前,两人进行了周密的“谋划”和责任“分工”,由马某充当养殖户,分散渔场老板的注意力,而龚某则实施盗窃。
当天,
龚某和小马分别骑着
一辆三轮摩托车和一辆两轮摩托车
从公安县某地出发。
为了让小马扮演养鱼人更真实,途中,两人按照原计划互换了车辆,由小马开三轮车进入渔场洽谈。
期间,两人一直保持着电话畅通,龚某始终掌握着老板的动向,在得知对方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他悄悄潜入了受害人的卧室,撬开电脑桌,盗走了抽屉内8万余元现金。
得手后担心夜长梦多,东窗事发,慌乱的龚某只想赶紧撤离,于是出现了开头电话催促的一幕。
事后,龚某分给小马2400元。
有了一次“里应外合”的经验,龚某自信心爆棚,没过多久,他又邀约另一位朋友王某(化名)再次开展行动。同上次一样,依旧是“有预谋、有规划、有分工”。
作案当天,王某带着撬棍等工具驾驶摩托车载着陈某(化名)在狮子口镇某村与龚某会面。三人到达目的地后,迅速寻找到作案目标,陈某负责在屋后“望风”,龚某负责在屋前和附近“值守”,王某一不做二不休,从被害人房子后院翻墙进入院内,徒手拉弯房间窗户的防盗网,并用窗台上的剪刀剪断防盗网后进入房间实施盗窃,盗得现金57000余元。
事后,王某、龚某各分得25000元,陈某分得7000余元。
公安机关接警后,迅速将龚某、王某、陈某等人抓获归案。
公安县人民法院近期审理了此案,认为龚某、王某、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王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龚某有前科劣迹,可增加刑罚量。遂判处龚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龚某、王某、陈某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不难看出,龚某的身上有着很强的执行力和组织力,如果他能把精力都放在正途上的话,相信他能有一番作为,但他偏偏选择了邪路,最终只能接受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