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中院推出10项“硬核”措施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2020-07-16 13:30  

近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围绕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依法严惩黑恶犯罪、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妥善审理行政案件、深化破产机制改革、贯彻善意文明理念、突出公正规范执行、坚持多元化解纠纷、持续推进司法公开等方面,推出10项司法硬措施,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四个荆州”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依法严惩黑恶犯罪,营造安全有序市场环境方面,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揽工程、强买强卖、串通投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聚焦矿产资源、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健全完善快立快审快执工作机制,从严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保护伞”,从重打击恶势力犯罪集团和团伙的首要分子、纠集者,保障行业的正常竞争和市场经济良性运转。

在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方面,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的产权保护理念,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罚力度,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及其他严重侵权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更好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在妥善审理行政案件,助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坚持“法无禁止即可为”原则,依法审理相关行政案件,制止和纠正对营商主体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格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防止因执行错误损害营商主体合法权益。

在深化破产机制改革,提高破产审判质效方面,进一步做好执行转破产案件选取和移送工作,加强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有效衔接,为推进“僵尸企业”市场出清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面开展清理破产积案专项行动,推进长期未结、久拖不决案件的破产案件清理,对2年以上未结案件做到应清尽清、应结尽结。

在贯彻善意文明理念,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进一步突出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积极引导当事人以和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灵活采取查封措施,对能“活封”“活扣”的财产,不进行“死封”“死扣”;严禁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对银行账户内资金采取冻结措施的,应明确具体冻结数额,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为企业预留必要的生产性资料、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在突出公正规范执行,确保执行合同规范高效方面,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立案后10日内完成网络查控和送达,1个月内完成财产调查、移送评估;评估完成后,15日内启动拍卖程序;受理案件6个月内完成所有执行程序并执结案件。

在坚持多元化解纠纷,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方面,进一步推动“保护中小投资者”有机融入“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最大限度提升诉讼便利度。

(记者:佘国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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