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喝酒不能开车,
那喝酒后驾驶四轮电动车呢?
答案肯定是不能驾驶
这不就有人酒后
驾驶四轮电动车上路
结果……
7月9日晚间10点,
民警在271省道新生路口
设卡检查过往车辆,
半个小时后,
民警发现一辆
无牌四轮电动车突然掉头,
民警立即赶上将其成功堵截。
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
驾驶人王某体内酒精浓度为66mg/100ml,
经过仔细核查,
该车为蓄电池动力的电动四轮车,
发动机功率4千瓦,
空车质量达到750公斤,
并可以乘坐四人,无脚踏装置,
其技术参数
已经达到纯电动汽车标准。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和畜力驱动,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可王某驾驶的车辆明显属于机动车范畴,民警一致认定驾驶人适用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王某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饮酒上路行驶数项违法并处,不仅会被罚款5000元,并可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