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2020年08月14日,荆州区人民法院决定兹由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熊某执行逮捕。接到上级指令后荆州交警一大队迅速成立抓捕小组,次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熊某逮捕归案。
经查,熊某是一名厨师,因爱好喝酒,在当地派出所小有“名气”,熊某因酒后寻衅滋事,犯寻衅滋事罪被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去年年底才服刑结束,刑满释放不到三个月又犯危险驾驶罪。
2020年03月30日02时24分,熊某驾驶机动车状态为逾期未检验、注销的鄂DTFXXX二轮摩托车沿荆州市荆州区景明观路由西向东西行驶至沙桥门路段时,被荆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治安盘查发现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随后案件移交给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一大队办理。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154.6mg/100ml,提取熊某血样经司法鉴定中心检测其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38.7mg/100ml。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在案件诉讼阶段,熊某拒绝到庭,被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在逃人员。
办案民警经过多种渠道与犯罪嫌疑人熊某取得联系,反复对熊某宣讲法律法规和有关疫情期间的政策、分析厉害关系。耐心细致地情理感化,一遍又一遍的沟通中最终督促熊某到公安机关自首。
目前熊某在石首看守所隔离结束后,将关押至荆州区看守所等待判决。
(记者 彭军 通讯员:王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