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非机动车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您知道吗?非机动车比如自行车、电动车自行车、三轮车在过马路时应该要下车推行,您做到了吗?为什么非机动车在过马路时要下车推行?
这是沙市区江津路与塔桥路交会处的监控,您看一名姨妈骑着共享单车在斑马线上过马路,被一辆直行的小车撞倒。可以看到骑行者在被撞击的过程中,鞋子都飞到了高空中,很明显,这起事故主要原因是这名骑行者闯红灯,并且没有下车推行所致。
骑行者在过马路的过程中没注意是否有车辆经过,如果下车推行,左右观察,能及时避让其他车辆,就可以避免事故发生。还有这起事故,在荆秘路和西环路交会路口,一辆自行车和后方摩托车都是直行,突然自行车左转,摩托车撞了上去。
这起事故中,自行车过马路没有下车推行负次责。不难看出,过人行横道下车推行是有必要的。平常大家会这样做吗?
上午10点,记者来到江津路红门路路口,这名姨爹和这名女士都是骑车过马路,旁边的车辆一直在等待,您再看这名老人,骑着自行车在马路中央随意骑行,也不走斑马线。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三大队民警对部分骑车过马路的人们进行了劝导。
这名阿姨试图骑车过马路,民警善意提醒。在现场不难发现,还是有部分非机动车驾驶员过马路时是推行的,民警表示:多数骑行过马路的驾驶员主要还是习惯问题,觉得方便,对危险的预估程度不够。
此外,非机动车驾驶员骑行通过斑马线时,由于速度较快,过往机动车无法判断其通行情况,容易出现两者互相抢道的现象,进而引发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
(记者 彭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