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督促落实长江流域禁渔禁捕工作 织密十年禁渔监督网

2020-08-23 09:31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老李,以前你们都是以船为生,现在长江禁捕退捕了,政府对你们转产安置的情况如何?”8月21日,安徽省池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来到贵池区江口街道,就当地渔民退捕转产后的各项安置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走访了解。交谈中得知,退捕后的渔民老李不仅住进了安置房,还参加养殖培训,为发展水产养殖做着准备。

长江是中华民族母亲河,是世界上水生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河流之一。为扭转长江生态环境不断恶化趋势,去年12月,农业农村部明确从2020年开始,长江全面进入10年休养生息期。

长江“十年禁渔”是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目标任务。纪检监察机关将督促落实禁渔禁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有效落实,使长江真正得到休养生息。

推动禁渔禁捕工作有效实施

“向大姐,现在生活有困难吗?有什么需要我们来协调解决的吗?”8月20日,湖北省秭归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廖厚坤来到归州镇官庄坪五组的退捕渔民向芬家中,了解退捕禁渔后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

秭归地处长江沿线,不少居民常年以捕鱼为生。县纪委监委组建了9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对县城区域及8个沿江乡镇退捕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组深入农贸市场、餐饮饭店、农户家中,通过监督检查,了解渔政、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是否履行到位,乡镇、村(社区)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当场指出并督促整改。

在湖北省武汉市纪委监委的督促下,市公安局制定为期3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方案。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将长江禁渔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对重点犯罪案件特别是涉嫌组织化、团伙化的非法捕捞举报线索开展专案经营,对已查处的非法捕捞案件进行“回头看”,坚决深挖幕后“保护伞”,斩断非法利益链条。

确保转产渔民得到妥善安置

“这段时间是产卵高峰,大家要随时关注水位升降,及时调整绳索长度,确保鱼巢始终处于水面以下。”随着嘉陵江进入鱼类繁殖期,作为护鱼人,重庆市北碚区的退捕渔民雷飞强又忙碌了起来。

据北碚区纪委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刘玉芳介绍,为发挥退捕渔民熟悉嘉陵江水情鱼情的优势,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推动下,该区农业农村委通过委托聘请,为雷飞强等退捕渔民在增殖放流、禁渔禁捕等工作中提供就业岗位。

“我们还督促区农业农村委积极协调退捕渔民所在街镇,结合本地实际提供山塘水库漂浮物清理、河道巡查、码头看护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年龄较大、就业困难的退捕渔民。”刘玉芳说,目前北碚区261名渔民全部实现退捕转产上岸。

为做好退捕渔民安置工作,上海市纪委监委推动全市相关部门和沿江各区政府夯实主体责任,根据“以证定船、以船定人、一证一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194名长江退捕渔民完成建档立卡,将全市渔民统一纳入小城镇社会保险进行管理。同时,积极开展退捕渔民就业帮扶,鼓励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意愿的退捕渔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劳动力市场应聘、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渠道再就业。截至目前,194名退捕渔民中已有113人实现就业,54人领取养老金。

立足禁渔禁捕修复生态环境

无论是禁渔禁捕,还是退捕转产,根本目标都是让长期遭受竭泽而渔的长江得以休养生息,让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得到修复改善。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坐拥太湖60%的水域、苏州80%的山林,是苏州山水资源最丰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要素最齐全的地区。近年来,在区纪委监委的推动下,吴中区对沿太湖3公里池塘螃蟹养殖开展退渔还湿、退渔还种整治。

禁渔退捕后,如何既保护好“绿水青山”,同时让当地群众收获“金山银山”?吴中区纪委监委推动区农业农村、水务和生态环境等部门,对原有养殖池塘进行全面标准化改造,并督促建立强化湿地保护、芦苇收割管理、蓝藻打捞水草养护等长效管理机制。

“以前在太湖里养蟹,现在搬到标准池塘来养,这里水质环境好,螃蟹不但没有减产,而且品质更好。”据吴中区东山镇蟹农老叶介绍,随着东山镇划入生态涵养发展实验区建设,他和蟹农们一起搬到镇里统一规划建设的内塘养殖。如今,他经营着6个标准化塘口共216亩蟹塘,由于螃蟹品质提升,今年的螃蟹早早便被预定一空。

1900多亩太湖滩涂整治、1.58万亩围网拆除、1万亩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东山镇相关负责人介绍,正是生态环境保护带动乡村产业得到高质量发展。随着精品民宿集群的形成,去年全镇吸引游客380多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59.63亿元,农民平均纯收入突破4万元。

下载云上荆州app,阅读体验更佳
取消 下载

相关阅读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
https://img.cjyun.org.cn/a/10564/202008/b067e236885bc8c5fd22dcff7c8275d1.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