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前教育资助
资助对象:经赤壁市教育局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资助比例:学前教育在园幼儿人数的5%。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分学期发放。
2、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简称“一补”)。
资助比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25%。
资助标准:小学:1000元/生/年 初中:1250元/生/年,分学期发放。
3、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经扶贫办、低保局、残联认定的所有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和残疾学生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500元/生/年 初中:625元/生/年,分学期发放。
4、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高中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比例:普通高中在校生20%。
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平均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根据受助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别确定为每生每年1500元、2000元、3000元三挡标准,分学期发放。
5、高中免学费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
资助标准:高中免学费省、市重点(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9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630元。
6、中职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中职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连片特困地区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比例:中职一、二年级在校生的15%。
资助标准: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分学期发放。
7、中职免学费
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
资助比例:具有中职正式学籍在校生。
资助标准:标准为每生每年2400元,分学期发放。
二、在评审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对以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评定:
1.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有家庭成员是低保对象)学生;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供养学生;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5.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6.经残联确认的残疾学生;
7.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子女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贫困家庭子女,主要包括以下6类。
1.扶贫部门监测的边缘户家庭子女(边缘易致贫户);
2.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子女;
3.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收入家庭学生;
5.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疫情)造成重大损失、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导致家庭经济收入恶化,从而无法满足子女正常入学就读及生活的家庭子女;
6.其他收入较低或无稳定收入来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