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告
为加快建立健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依法确认和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物权法》《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确权登记的范围和内容
对全县符合登记条件的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进行确权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确权登记的时间
公安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底结束。
组织实施
本次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以集中申请、批量审批的方式开展。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权籍调查和登记发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配合权籍调查以及登记主体资格和条件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用地和建房进行审批。
登记收费
本次确权登记的权籍调查及不动产登记费用由县财政全额保障,各级不得增加农民负担。
注意事项
1.本次确权登记的调查和测绘工作委托第三方开展,具有一定的时限,请广大农户积极配合并相互转告,根据调查单位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履行现场指界、签章等相关义务,避免造成错登、漏登。
2.外出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与指界、签章的,可委托村干部统一办理。
3.因申请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的,由申请人到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按正常程序办理。
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