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

2020-09-04 11:10  

荆州市应急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

为进一步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打造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根据《荆州市大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面激发市场活力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规范窗口服务标准。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审批流程,精简资料清单,制定窗口服务标准,将安全生产高频事项委托给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实行标准化收件,方便群众办理应急管理服务事项。

二、实施计划执法。编制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一般检查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检查内容、频次等,报市政府批准和省应急管理厅备案,不准随意执法和选择性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营造安全环境是最大的营商环境理念。

三、培育中介服务机构。严格中介服务机构资质条件保持状况,定期通报中介技术服务报告专家评审情况,督促中介服务机构提升技术能力。支持本土中介服务机构做大做强,方便企业不出市就能找到优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压缩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时限,为企业节约时间成本。

四、落实守信激励机制。公布年度“红黄黑”名单企业,对黑名单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对黄名单企业增加检查频次且一年内不得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范围,对红名单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畅通服务渠道。强化安全生产“12350”服务热线等沟通渠道管理,确保事事有回音。定期走访企业,调研执法人员在检查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违规向企业收费、摊派、重复检查、“一刀切”式执法等现象,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受干扰。

六、提供安全技能教育培训补贴。争取专项资金,对高危行业安全技能培训给予补贴,企业在岗员工、班组长、新上岗员工、特种作业人员新取证培训达到补贴要求的,企业每人每年分别可享受400元、500元、1400元、2000元的补贴,通过培训不断提升企业职工的安全技能,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七、发布预警信息。在高温、汛期、大风、寒潮等特殊时段,及时向社会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防范指南,指导企业做好领导带班值班、应急准备等工作,严防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次生、衍生灾害。

八、购买第三方服务。申请专项财政资金,购买第三方服务,聘请专家或资质机构,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专家会诊”,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帮助企业排查隐患,降低风险保安全。

九、推进安全生产责任险。充分发挥保险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有效化解安全事故责任风险,积极争取资金,对投保积极、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进行奖补,分担高危行业企业、职工在生产安全事故中的风险,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运行。

十、保障特种作业操作证当天发证。推行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件电子化,确保特种作业操作证当天考试当天发证,提高数字化服务水平,服务对象可在网上根据需要自行打印,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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