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图书馆馆藏文物现身广东某拍卖行?各方回应来了

2020-09-13 13:04   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广东崇正拍卖有限公司今天推出系列春拍,近日有媒体报道,在其中的“古逸清芬·信札古籍文献”专场中,发现了部分拍品是四川省图书馆的馆藏文物。这批拍品的专场图录号是731-776号,内容是多位书法家、国画大师致西南名儒林思进的信札。


 

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文物收藏单位对收藏的文物,必须区分文物等级,设置藏品档案,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这次拍卖的拍品中为何会出现馆藏文物?


四川省馆藏被拍卖来自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00:0007:21


现身拍卖行文物为《鱼雁集》

是清末民初名人信札合集

 

“古逸清芬·信札古籍文献”专场拍品中,出现了数十件近代名人致西南名儒林思进的信札,官方估价在1万-8万元不等,这些信函属于省图的馆藏文物,应存于四川省图书馆。


这一消息最初由公众号“江上说的”发出,昨天下午,中国之声记者独家联系到文章作者江上:“有我的公众号的读者给我爆料,让我关注广东崇正的拍卖会,说上面有馆藏文物。当时他顺带把四川省图书馆的珍藏真品集的书封面发给我,说可以查一下,然后查了相关的资料。知道这个事情以后,我去崇正的官微上面看这些东西,也跟从事书法和书画、古书研究的朋友(讨论),当时我们的感觉就是崇正拍卖的东西是没有问题的,应该是真品。


为进一步确定即将被拍卖的文物是馆藏文物,江上专门买了一本由四川美术出版社出版的《四川省图书馆馆藏珍品集》:“在书上也是把它列为馆藏珍品,应该是四川省图书馆非常看重的东西,应该是很重要的馆藏。如果说拍卖的东西是真品的话,它是通过不正当的渠道,从图书馆流出来的,这种事情我们觉得不可思议。”


林思进


林思进是清末民国时期的著名诗人、学者、书法家,多位书法家、国画大师曾与他通信,这些信札被他以《鱼雁集》的名字组成合集,此次拍卖的文物是《鱼雁集》中的部分信札。


江上表示,这一次拍卖的应该是《鱼雁集》的绝大部分,但有几组书信是没有出现在这一次的拍卖之中,说明《鱼雁集》已经被拆散了。《鱼雁集》涉及到近现代的名人有76位之多,其中有很多都是近现代在经学、书画各方面的名人。包含的历史的信息非常丰富,应该是研究中国近代史的重要文史资料,同时具有很高艺术价值。


《鱼雁集》丛扎

 

从业者:馆藏文物在国家系统中有存档

流入拍卖市场实属罕见

 

江上所发布的文章引发关注,有媒体向四川省图书馆及广东崇正拍卖有限公司求证。广东崇正拍卖有限公司多位工作人员目前对此事不愿意过多谈及,其媒体对接部门工作人员戴朝晖昨天向中国之声表示:“作为拍卖行,只能尽量避免此类事件发生,目前也在等待有关方面的调查结果。”


在其转发给中国之声的回应中,崇正方面表示,对于这批拍品的征集、遴选,广东崇正严格按照拍卖程序进行,经网上查证,此批拍品曾经于2005年拍出。针对不同声音,鉴于此事尚需进一步与相关当事人核实,研究决定对系列拍品进行撤拍。


《四川省图书馆馆藏珍品集》中展示的《张元济致林思进函》


拍卖公司展示的《张元济致林思进函》


四川省图书馆对媒体的回应中,确定这套收录在《鱼雁集》中的书札文物是图书馆馆藏,但对如何流入拍卖市场等细节,未予以回应。


一位省级博物馆保管部负责人告诉中国之声记者,省级图书馆、博物馆文物流出,是比较罕见的事情:“一般是不应该的,也是不大可能的。我觉得一般省级馆的话,很少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现在都做过普查的,我们所有的博物馆文物藏品不能说100%,应该99%以上都在国家级的普查系统里面的。我们在2016年已经完成了全国国有博物馆可移动文物的第一次普查,所有的这些产品在国家的系统里面都有存档的。”

 

《鱼雁集》很可能多年前就已经流出

 

记者在国家文物局综合行政管理平台——全国馆藏文物数据库中,未搜到《鱼雁集》相关藏品。有质疑认为,这批藏品可能在十几年前就已经流出四川省图书馆,按崇正方面的说法,这批藏品在2005年就已经被公开拍卖过,网络可查公开信息显示,当时的拍卖公司为上海崇源艺术品拍卖有限公司。江上质疑:至少在长达15年的时间里,四川省图书馆未对《鱼雁集》的馆藏情况进行过说明。


江上:“这15年的时间里面,四川省图书馆应该说没有公布过这一批文物失窃了或者说丢失了,那么在这15年里面,他们有没有发现这些东西已经不在了?如果说没有发现的话,这个暴露出来他们在管理上是存在很大的漏洞。”


这批藏品在2005年就已经被公开拍卖过


上述省级博物馆保管部负责人向中国之声透露,馆藏流到市面上,大致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经过严格的退出机制,不再以国有文物来收藏;另一种就是失窃。但文物退出机制不那么简单,一般来说可能性很低。首先确认它确实没有价值了,第二,它要到省级、国家级这边备案,通过以后,档案还要留档的,至少留到20年。

  

私人不能获得馆藏文物所有权

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我国《文物法》规定:“禁止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将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馆藏文物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文物收藏单位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时向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报告。”对《鱼雁集》流入拍卖市场,四川省图书馆方面回应,警方已经介入,届时将以警方调查结果为准。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文物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国博物馆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霍政欣表示,国有文物不能拍卖,即使此前经过拍卖,私人也不能获得所有权。


广东崇正拍卖网上预展



霍政欣:“图书馆、博物馆这样的属于国有文物,属于限制流通的物品,所以拍卖肯定是要撤拍,也不允许拍卖。如果是四川省图书馆报案,公安机关应该会查,这可能中间会涉及到文物的犯罪,查清楚以后,要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法律惩处。《文物法》规定很清楚,这样的文物属于国有文物,不管之前有没有经过拍卖,它的所有权人都还属于国家,私人不能获得这笔文物的所有权的。


此次拍卖的委托人究竟是如何获得这些馆藏文物的?2005年的那次拍卖又是否合法合规?四川省图书馆对馆藏文物的管理究竟是否存在过失?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此事的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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