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无现场” 石首交警三小时破获肇事逃逸案

©原创   2020-09-22 12:34  

云上荆州报道:8月18日对于一些人看来,是个吉祥的日子,然而,对于家住石首市绣林玉皇岗社区的沈某来说,却是一个黑色的日子。这天凌晨,1981年出生的沈某,驾车将一名81岁的步行老人撞倒后逃逸,结果造成老人死亡。面对“四无现场”种种谜团,石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调处中队民警迎难而上,仅用三个小时便破获这起重大肇事逃逸案,犯罪嫌疑人沈某归案。

8月18日凌晨3时50分,石首市公安局110接到一位早起市民的报警,城区中山街青龙咀市场附近发现一老人倒在地上。接警后,石首市公安局绣林派出所、交警大队事故调处中队民警和120先后赶到现场,120将老人送至医院抢救,交警对现场进行勘查。现场勘查“四无”令值班民警屈彪感觉疑点重重,一是老人身上无明显撞击迹象,除了手背有伤,口鼻有少量出血外,衣装整齐;二是现场无车辆撞击后的明显痕迹和散落物;三是现场正处于监控盲点,无视频证据;四是事发夜深,无目击车辆和目击行人,老人受伤倒地原因一时陷入山重水复之中。

凌晨5时,不幸的消息从石首市人民医院传出,老人因伤重抢救无效死亡,老人的身份也被民警查明:万某,81岁,家住绣林街道。

石首市公安局领导和交警大队负责人迅速赶到事故调处中队,对现场进行分析,不放过任何疑点,对事发现场附近视频进行认真查阅梳理。终于,事发现场附近的一个视频监控画面使民警警惕,凌晨3时零3分,有一辆白色奔驰小汽车在现场附近一个急刹车,车上有几个人下来后,四处张望一番后,又上车疾速而去。这辆车的疑点引起了民警的高度重视:当务之急必须找到这辆可疑车辆。

很快,嫌疑车辆司机浮出水面,他叫沈某,39岁,绣林街道玉皇岗社区人。交警立即通过电话与沈某取得联系,宣传了法律和政策,7时15分,嫌疑人沈某走进交警大队事故调处中队,交代了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据嫌疑人沈某交代,事发凌晨,他和朋友一起在中山街一家甜果店宵夜,驾车经过事发路段,将行人万某撞倒,开了一段距离后,他和朋友慌忙下车查看,发现附近没有视频监控,便怀着侥幸心理逃离现场。

回到家里后,沈某大汗淋漓,如热锅上的蚂蚁坐立不安,派车上的朋友返回现场查看,又请人去人民医院打探。几个小时后,当交警的电话打来时,沈某才知道大势已去,只好伸手伏法。据交警屈彪分析,从嫌疑人撞倒老人逃逸,到老人被人发现报警,时间过去了四十多分钟,如果他肇事后能够积极报警抢救伤员,也许就不会有死亡悲剧发生。

民警提醒,“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很多人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为了逃避责任而选择逃逸,可是很多人却不知道只要出现逃逸行为,逃逸的当事人就将会受到更重的处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心理,要及时停车、报警、保护伤者、配合调查,同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千万不能逃逸!

(记者:柳波 石首台:关建 通讯员 卢贻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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