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美艺林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武汉美艺林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4077705527R;注册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建荣村广电兰亭荣荟18栋405;项目地址:洪山区金地自在城;主要负责人:熊娜。
2020年1月15日,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接到劳动者投诉,称武汉美艺林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金地自在城3、4、5、6、7期”项目拖欠工资。经查,该单位拖欠12人工资共计26.26万元。2020年7月9日,洪山区人力资源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该单位逾期未支付。鉴于该案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020年7月28日,洪山区人力资源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二、武汉尤蕾儿服饰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武汉尤蕾儿服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2698306940T;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养殖场私营经济小区(12);法定代表人:瞿汉清。
2020年4月21日,武汉市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称武汉尤蕾儿服饰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经查,该单位拖欠249人工资共计191.3281万元。2020年4月22日,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该单位逾期未支付,且相关负责人无法联系。鉴于该案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020年5月13日,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三、黄永道拖欠劳动报酬案
黄永道,身份证号:420205197705106116;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黄金口金砖路。
2020年7月9日,武汉市汉阳区人力资源局接到劳动者投诉,称在“民意纸业新建工业厂房”项目被拖欠工资。经查,实际承包人黄永道拖欠36人工资共计18.4835万元。2020年8月18日,汉阳区人力资源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承包人黄永道逾期未支付,且无法联系。鉴于该案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020年9月7日,汉阳区人力资源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四、山东美人松木业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山东美人松木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2767798222F;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石臼海滨五路49号;项目地址:茅箭区云龙谷景区;法定代表人:相月,实际控制人:相旗春。
2019年11月27日,十堰市茅箭区劳动保障监察局接到劳动者投诉,称山东美人松木业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经查,该单位拖欠13名劳动者2019年7月至11月份工资共计20.13万元。2020年5月26日,茅箭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委托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该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支付。鉴于该案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020年7月20日,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将该案移送茅箭区公安分局立案处理。目前,该案件正在侦办中。
五、湖北科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湖北科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7055716938X;注册地址:武汉市新洲区潘塘街;经营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24号德成中心26楼;法定代表人:章海兵。
2020年5月30日,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称湖北宜鲜天农产品加工物流项目拖欠工资。经查,该工程总承包单位湖北科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47名劳动者2018年9月至2019年11月工资共计126.7万元。2020年5月31日,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该单位逾期未支付。2020年6月22日,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鉴于该案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020年7月15日,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六、湖北碧潭酒业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湖北碧潭酒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9004773903690Q;注册地址:仙桃市剅河镇剅河大道东端;法定代表人:罗会元。
2019年5月24日,仙桃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湖北碧潭酒业有限公司拖工资。经查,该单位拖欠21名员工工资共计83.5262万元。2019年9月17日,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年4月24日,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20年8月21日,仙桃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目前,该案正在强制执行中。
七、湖北省恒义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湖北省恒义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321087525351M;注册地址:湖北省随县厉山镇神农大道315—8号 ;法定代表人:陈钢。
2020年5月28日,孝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湖北省恒义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经查,该单位在孝感市润达壹号广场做营销工作时拖欠38名员工工资20余万元。2020年6月3日,该单位向员工支付了6万多元工资,并承诺于2020年7月10日前将剩余工资158114元全部支付到位。2020年7月17日,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支付。2020年8月24日,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八、汉川市阿波罗洗染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汉川市阿波罗洗染有限公司,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84562708502T;注册地址:汉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河工业园;法定代表人:刘平。
2020年1月16日,汉川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汉川市阿波罗洗染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经查,该单位拖欠17名劳动者2019年8—11月期间工资22.7227万元。2020年4月9日,汉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预期未支付。2020年4月22日,汉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九、张大双、刘婵拖欠劳动报酬案
张大双,身份证编号:429004198606133114;住址:仙桃市杨林尾镇。
刘婵,身份证编号:429004198901132763;住址:仙桃市杨林尾镇,系张大双之妻。
2020年4月8日,汉川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薏尚轩服饰老板张大双拖欠工资。经查,张大双、刘婵夫妇租赁位于汉川市经济开发区汉正服装城汉正一路5号的厂房,以薏尚轩字号开办服装加工厂进行服装加工生产,共拖欠45名劳动者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期间工资55.2515万元。2020年4月14日,汉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张大双、刘婵逾期未支付。2020年4月26日,汉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张大双、刘婵夫妻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十、张吉文拖欠劳动报酬案
张吉文,身份证号:420281197902221232;住址:湖北省大冶市保安镇莲花村张道士湾6组1号。
2020年3月,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称在大冶市东港公租房、大冶市尹家湖公立幼儿园、大冶市刘建和还建楼三个项目做工被拖欠工资。经查,该三个项目实际承揽人张吉文拖欠24名农民工工资58.0885万元。2020年5月27日,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张吉文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支付。鉴于该案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020年6月12日,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十一、湖北红明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湖北红明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7MA4KP3162P;注册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冶金大道61号—B—1315室;项目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东大道与合益路交叉口;法定代表人:陈振明。
2020年1月22日,宜昌市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多名劳动者投诉,称湖北红明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经查,湖北红明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领地·天屿项目上拖欠214名农民工工资148.4858万元。2020年7月20日,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单位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该单位未履行。2020年8月26日,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单位列入宜昌市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黑名单”,期限12个月。目前该案正在处理中。
十二、宜昌嘉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及李华兵拖欠劳动报酬案
宜昌嘉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MA48897H3J,注册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夷陵大道190—64号,法定代表人:吴光全。承包人:李华兵,身份证号:422826197802275014。
2020年6月2日,农民工杨某通过市长热线投诉,反映宜昌综合保税区仓储及加工厂房工程(一期)单体墙面维护项目拖欠工资。经查,该工程施工分包单位宜昌嘉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及承包人李华兵拖欠农民工工资57.0374万元。2020年6月17日,高新区综合执法局依法向宜昌嘉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支付。2020年6月29日,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向宜昌嘉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该工程总包单位分别于2020年6月19日、7月14日先行清偿农民工工资共计57.0374万元。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将宜昌嘉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李华兵列入宜昌市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黑名单”,期限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