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释放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现就监利市创业担保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个人贷款:个人贷款应为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在监利市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开办公司)的城乡劳动者,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长江禁捕退捕渔民和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小微企业贷款:小微企业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应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根据实际情况可参照合伙创业或小微企业执行。
二、申请条件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含5万元)以下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没有其他未结清贷款,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贷款额度
(一)个人:从事个体经营且在本市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20万元。
(二)合伙经营: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小微企业:对吸纳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根据其实际招用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数量、企业发展前景、还款能力和抵押担保等情况,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四、贷款期限
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期满后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个人或小微企业可继续申请,但累计不超过3次。
五、申请材料
(一)个人:
1、《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3、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或结婚证复印件;
4、借款人《就业创业登记证》及相关其它证照(《军人复员证》、《高等院校毕业证》、《刑释解教证》、《扶贫登记手册》)等。
(二)企业:
1、《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3、职工花名册;
4、当年新招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人员的《就业创业登记证》及相关其他证明材料,(《军人复员证》、《高等院校毕业证》、《刑释解教证》、《扶贫登记手册》)等;
5、企业与新招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六、扶持项目
在监利市从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各项盈利性项目,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但其中9大行业不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分别是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行业,以上9大行业目前暂不接受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七、财政贴息
符合规定利率水平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由市财政部门予以全额贴息;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由市财政部门按贷款基础利率的50%执行贴息。
服务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2楼13号服务窗口(容城镇玉沙大道109号)
服务电话:0716—3182997、318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