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沙市区成立首个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机构。
婴幼儿照护服务是生命全周期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为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8号)精神,沙市区择优一批民营幼儿教育机构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工作。
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育班,探索推进托幼一体化服务,通过试点示范,以点带面,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开展多种形式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广大家庭和谐幸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