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江陵县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江陵县委、县政府拟面向社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引进对象
主要引进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医疗卫生领域除上述人员外,另引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江陵县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不纳入引进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
3.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医疗卫生领域引进人才年龄放宽到男性不超过48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和技能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报名: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正在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本次拟引进人才72名。具体引进专业及要求详见附件《江陵县2020年度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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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人才引进免笔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考核、体检、公示等形式确定。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考核环节,不占用此次招聘计划名额。具体引进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报名人员可登陆荆州人事考试网、江陵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至11月13日,报名时需提交报名登记表(附件2)。现场报名地址为江陵县政府办公楼501室(江陵县郝穴镇江陵大道128号)。网上报名需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jlxwrcb@163.com),并同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在10-20KB,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
每个报名人员限报1个岗位。研究生以研究生就读期间的学校和专业报考,“双一流”高校本科生以本科就读期间的主修学校和专业报考。如报名人员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根据报名登记表填写内容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关性根据岗位实际需求予以界定。专业目录中未涉及的专业,根据报名人员所学专业的相似程度,确定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初审结果将于11月中旬通过荆州市人事考试网和江陵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网上审查的形式进行。报名人员于初审结果公布后一个星期内将本人《江陵县2020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签名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备案注册表、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资料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jlxwrcb@163.com)供审核(上传格式:资料照片以pdf格式上传,每张照片以资料名称命名,将所有照片压缩为一个文件并标明姓名+报考单位)。资格复审合格即确定为面试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报送资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于11月底前在荆州市人事考试网和江陵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面试。12月中旬进行,时间地点以发布公告为准。面试采取适当方式对报名人员业务理论知识、专业水平及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评。根据实际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谈等方式进行。
面试不限制相关名额、比例,实行最低分数线控制,面试达不到80分的不能进入考核阶段。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申明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入。
(五)考核。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1:2比例,实行差额考核,没有差额人选的实行等额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征信、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个人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对于放弃考核或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聘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若无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体检。实行等额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参加体检者,依据该岗位人员面试和考核排名依次递补,若无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公示及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聘用。
(八)调剂。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进行调剂。
(一)引进人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正式任职的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按照干部任用的相关规定,学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9级岗位待遇,硕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8级岗位待遇,博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7级岗位待遇,国内重点院校毕业的博士考核特别优秀且符合相关任职条件规定的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6级岗位待遇。考核不合格的,解除(终止)聘用关系。
(二)引进人才原则上在我县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年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
(三)最低服务期内除正常工资津补贴外,另发放人才补助和生活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5年内给予15 万元人才补助和10万元生活津贴;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5年内给予10万元人才补助和5万元生活津贴;“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5年内给予5万元人才补助和3万元生活津贴。补助和津贴分年度考核后发放。医疗卫生领域放宽引进的不另发放人才补助和生活津贴。
(四)引进人才在江陵购买住房的,按《关于实施“我选湖北·圆梦江陵”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江陵就业创业的意见》补助。也可根据需要申请人才公寓租住,3年内公寓租金由县财政补助。
(五)引进人才家属需要随迁就业的,可根据其配偶原就业情况及个人条件,按照双向选择为主、统筹调配为辅的原则,多渠道协助解决其配偶随迁就业问题。其子女上学,由教育部门按照优先照顾、就近择优的原则予以安排。
(六)开通引进人才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县外在编在岗人才,经考核合格后,直接办理聘任手续。
(一)涉及职位的专业、学历和其他招录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可与江陵县委人才办联系(电话:0716—4737413),也可申请加入QQ群(群号:1160221601)咨询。
(二)考生在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三)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均通过荆州人事考试网和江陵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告。
(四)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告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恶意放弃的拟引进人选,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同时不得报考江陵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
(五)未尽事宜由中共江陵县委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江陵县委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