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随着天气转凉,不知您注意到没,电动车摩托车安装晴雨伞的现象又多了起来。安装晴雨伞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荆州交管部门联合城管加大了整治力度。
上午9点,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一大队民警和荆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队员在花台路口开展整治。您看,这名电动车就安装了晴雨伞。
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一大队二中队指导员钱天杰:这个篷子不能装,一是影响稳定性,二是恶劣天气影响视线,这时候给你拆掉。
没一会儿,一名姨妈骑着安装了晴雨伞的电动车过来,被民警拦截。
民警现场劝导后,对违规安装的晴雨伞进行了拆除。此外,民警和城管队员沿途进行巡查,对停在道路上的电动车晴雨伞予以拆除,两个小时的整治共拆除了近30把晴雨伞。
据了解,近年来,电动车因安装晴雨伞而导致的事故层出不穷。2016年4月8号,江西省九江市,一辆小轿车与对向安装“遮阳伞”摩托车发生碰撞,“遮阳伞”装置刮破摩托车驾驶员腹部,现场十分惨烈。同年7月18号,广东省廉江市,一辆摩托车上的遮阳伞突然折断,驾驶员摔倒后被折断的伞柄刺中喉咙,当场身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对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载物有明确规定:即高度距地面不能超过1.5米,宽度左右不得超出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过0.3米。电动车上的遮阳伞距地面在1.8米左右,已经超出了标准。
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一大队民警王尚:近期,我们一大队会布置警力在城区各大路口对电动车摩托车私加遮阳伞的进行检查,一经发现我们会对遮阳伞进行拆除,提醒驾驶员不要私加遮阳伞,这也是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记者:彭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