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决定湖北省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
此次全省养老保险改革后,老百姓“三不跑”
省内跨区域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改为退休时由待遇领取地集中归并,不用异地跑。
全省执行统一的企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在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待遇领取等方面实现全省标准统一、流程规范、异地通办,不需来回跑。
建设全省集中统一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支持互联网终端和手机终端,推广“掌上办”,不必线下跑。
税务部门
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要求
为缴费人提供“网上、掌上、实体、自助”等多元化
缴费渠道
全面推进“非接触式”缴费服务
省财政厅
做好2021年各地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和支出测算
实时关注重点市县基金运行状况
做到“心中有数”
建立省与市县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分担机制
改革后,参保人员的政策“红包”
“保发放”。统收统支是省级统筹的最高层次,基金全省统一调度使用,有助于平衡各地负担,有助于提升整体抗风险能力,有助于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优服务”。全省数据集中共享后,还支持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待遇领取等方面异地通办,进一步压缩时间成本,减轻群众负担。
湖北省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后
职工可这样缴费:
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仍按现行方式缴费。
企业通过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或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大厅税务征收窗口等渠道办理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通过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第三方支付(微信、支付宝、云闪付)、当地协作银行手机APP、鄂汇办APP或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大厅税务征收窗口由税务人员协助办理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