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学习贯彻《<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长江汉江湖北段实施禁捕的决定>贯彻实施工作方案》座谈会上了解到,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筹措长江禁捕退捕资金33.24亿元,建档立卡渔民已完成全部参保。
《决定》中明确:长江干流湖北段上起巴东县官渡口镇,下至黄梅县小池镇,汉江干流湖北段上起郧西县夹河镇,下至武汉市汉阳区南岸嘴,自2021年1月1号0时起,至2030年12月31号24时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在贯彻学习该《决定》的工作方案中要求: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20家省直单位,将在加强宣传教育、保障执法力量、统筹资金保障、提升就业能力等12项工作措施中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确保完成长江汉江湖北段 禁渔退捕工作。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处处长叶建刚:
“该方案于今年11月18号印发,分为‘总体思路、工作措施、相关要求’三个部分,涉及20个省直单位,和17个地市级人大常委会,大部分完成时间为持续实施。”
按照整体规划,全省禁捕退捕第一时段各项工作,要在2020年12月15号前完成,12月16号至以后的十年禁捕期为第二时段。目前,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省公安厅破获非法捕捞等刑事案件66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24人,查获涉案船只994艘,非法渔具渔网5077套,依法打击非法捕捞、收购、运输、销售和垂钓行为。在财政投入方面,按照“地方为主,中央和省级适当奖补”的原则,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筹措长江禁捕退捕资金33.24亿元,已支出19.76亿元。
为确保渔民上岸有出路,生活有保障,省人社厅对建档立卡退捕渔民全面排查,转产就业率达到98.99%,参保率100%。湖北省人社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处长吴峻:
“截止现在,我省长江流域的重点水域退捕渔民31952人,我省需要转产安置的渔民23551人,已完成转产专业23245人,转产就业率98.99%,31952名退捕渔民中应参保的是31723人,已参保31723人,参保率100%,退捕渔民中已经有5194人享受了养老保险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