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心草溺亡案,驳回上诉

2020-11-30 17:02   澎湃新闻  

11月30日,李心草妈妈陈美莲发微博称,她接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李心草溺亡案”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此前,9月21日上午,云南“李心草溺亡案”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罗秉乾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令罗秉乾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美莲经济损失人民币63257元。此后,李心草母亲陈美莲表示将提起上诉。

陈美莲发布在微博上的《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显示,陈美莲及其诉讼代理人的上诉理由和代理意见,法院不予采纳,原判定罪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对附带民事部分所作判决亦无不当。审判程序合法。该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9年9月8日,就读于昆明理工大学物联网专业的大二女生李心草,跟室友任某某和男子罗秉乾、李某某昊一同晚餐后辗转3个酒吧消费。9日凌晨2时许,醉酒状态的李心草冲出酒吧坠入盘龙江溺亡。

当年9月15日,李心草的亲属到事发的桃源街热度酒吧观看监控视频时发现,与李心草一同饮酒的男子罗秉乾压在醉酒的李心草身上,监控视频中还有罗秉乾打李心草耳光的镜头,家属怀疑李心草生前遭猥亵。2019年10月12日,李心草的母亲陈美莲将女儿的遭遇通过微博向外界发布,希望查出真相,迅速引发了网友对该案的关注和质疑。当日,昆明警方成立工作组核查该案。10月14日,昆明警方提级成立专案组,对李心草的死亡立案侦查,对盘龙分局前期工作开展倒查。

2020年8月12日,盘龙区检察院对外通报称,当天盘龙区检察院依法对罗秉乾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案向昆明市盘龙区法院提起公诉。

9月21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罗秉乾过失致人死亡罪、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美莲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罗秉乾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令罗秉乾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美莲经济损失人民币632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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