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近日,上海88岁独居老人将300万元房产送给水果摊主一事引发热议,三年前,老人和摊主找到了公证员做意定监护公证,还要把300万房产送给这位毫无血缘关系的摊主,究竟什么叫“意定监护”呢?
“意定监护”正式确立于《民法总则》,并在《民法典》中进行明确规定,还是个新事物。但在该案例里面实际上涉及到两个法律问题,一个是意定监护,另一个是遗赠扶养协议。
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圣国介绍,“意定监护”一般是指成年人在自己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时候,选中一个自己满意的监护人,可以是近亲属 也可以是其他人或组织。在自己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以后,由这个监护人来对自己进行监护,按照法律规定,这个意定监护一般不涉及到遗产的处理。
按照法律相关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责任。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徐律师介绍,遗赠人和被遗赠人双方达成一个协议,由被遗赠人负责遗赠人的生养病死,在他死后,被遗赠人可以继承协议里约定的遗产。
意定监护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现实生活中一般会与遗赠扶养协议结合起来。意定监护的好处在于被监护人在自己清醒的时候,选择一个自己喜欢的监护人来监护自己,可能对他之后的生活,和生老病死的处理,更有利于被监护人个人。而且还可以防止遗赠扶养协议里面,被遗赠人为了尽快取得遗产,加速赠与人的死亡或出现其他意外情况。
律师建议,“意定监护”最好也需要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作监督。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孙煜瑶 郭佩月)